甲厂在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险。消费者李某使用该厂产品被损伤而状告甲厂,后甲厂被法院判决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在此情形下,乙保险公司不必对()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甲厂赔偿给李某的经济损失5万元
甲厂因上述诉讼所造成的名誉损失3万元
甲厂花去的鉴定费5000元
甲厂承担的诉讼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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