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发生质量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对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追究责任有( )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人员,责令停止执业 1 年
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人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终身不予注册
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