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销售一批材料,价税合计为 5 876 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材料计划成本为 4 200 元,材料成本差异为 2%。不考虑其他因素,销售材料应确认的损益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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