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 2010年5月12日,甲、乙、丙三家同专业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实行联合承包。该三个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依次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二级。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该联合体应当按照()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甲施工单位
乙施工单位
丙施工单位
三家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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